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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概况
  宿松县文物事业管理局属全供事业单位,现有工作人员4人,承担宣传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研究制订全县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;调查、登记、保护、管理、全县不可移动文物;负责全县国家级、省、市、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、修缮工作;协助公安、工商部门查处本行政区内破坏、盗掘、走私文物案件。宿松县博物馆成立于2011年10月,是政府设立的非盈利性的公益事业单位,有馆藏文物2543件,珍贵文物308件(一级10件,二级4件,三级294件)。【详细>>>>>
服务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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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明庞屿题长方龙纹端砚(带木
  • 战国青铜铃
  • 宋影青釉开片莲花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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