让农民群众成为“拯救老屋行动”的受益者 ——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传统村落保护资助项
类别:精品摘要 时间:2016/4/18 11:48:19 稿源:本网 发布:sswb 阅读数:


4月14日,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“拯救老屋行动”项目在松阳县古市镇山下阳村正式启动。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、副秘书长李继龙,浙江省文物局局长陈瑶,副局长吴志强等国家文物局、浙江省文物局及浙江省松阳县有关领导及各方代表、新闻媒体出席了启动仪式。

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在启动仪式上致辞并宣布“拯救老屋行动”项目启动。励小捷理事长指出,“拯救老屋行动”通过基金会的有限投入,带动各方资金投入传统村落保护,让农民群众成为拯救老屋行动的受益者。近年来全国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不断加大,文物建筑亟待修缮的需求十分迫切,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开展传统村落保护项目非常必要。基金会认为,松阳县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,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社会氛围,示范项目必将成为“拯救老屋行动”的先行区、示范区。

由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发起的“拯救老屋行动”项目,旨在探索构建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资助为推动,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主体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拯救老屋行动体系,是解决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建筑修缮资金短缺的创新之举,也是对国务院于3月4日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》中“通过文物保护补偿、公益性基金等,加强私人产权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”的一次思考和探索。

通过调研和论证,今年1月,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选定松阳为全国唯一一个整县推进试点县,计划首期投入资金4000万元,资助开展传统村落保护项目“拯救老屋行动”,力求让居住在文物建筑中的农民群众能生活得更加舒适,成为公益项目的直接受益者,形成“拯救老屋行动”与传统村落保护、调动产权人积极性、促进民生改善和产业发展相结合的共生模式。

“拯救老屋行动”项目拟在两个年度内全面完成。项目的实施突出基金会公益资金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示范性、探索性和带动性,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。在资金筹集上,基金会公益资金采取分类分档的方式进行资助,资助比例为产权人修缮工程总费用的50%,充分发挥公益资金的杠杆作用,撬动产权人(或受产权人委托的执行人)采取个人自筹、亲友拆借、银行贷款、村集体垫付、社会资本参与“五管齐下”的方式,有效破解部分群众修缮资金短缺的难题。对特殊困难群众,给予特殊补助政策。在申报和评审上,项目实行产权人(或受产权人委托的执行人)申报的方式。由基金会、松阳县和第三方机构共同制定申报程序和评审标准,在全县范围内按照公平公正、公开、自愿的原则,引导动员符合条件的房屋产权人申报。按照价值优先、整体优先、使用优先的原则,做好项目的优化和筛选。同时,委托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承担技术团队责任,负责制定修缮导则、工程造价评估标准,施工现场技术指导以及“松阳匠人”之古建筑工匠的培训。(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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